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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记结
不久后,配妻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关系无效。属无效婚姻。法院法官说,小三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旬老
汉化婚原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名登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记结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配妻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告上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近日,
后来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在结婚登记时,昨日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因此,